无锡鹤本精工机械有限公司金属制品、模具、工装夹具、通用机械及配件的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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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金 属 制 品 、 模 具 、 工 装 夹 具 、 通 用 机 械及 配 件 的 加 工 项 目建设单位(盖章): 无锡鹤本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8 年 8 月江苏省环保厅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金属制品、模具、工装夹具、通用机械及配件的加工项目建设单位 无锡鹤本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耿山 联系人 耿山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锡义路 38-3 号联系电话 15335244886 传真 邮政编码 214000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锡义路 38-3 号立项审批部门 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代码 锡新行审投备2018254

2、号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C3399其它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 150 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8 年 8 月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原辅材料:主要原辅材料详见表 1-1。主要设备:设备详见表 1-2。水及能源消耗量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水(吨/年) 75 燃油(吨/年) 电(度/年) 1000 燃气(标立方米/年) 燃煤(吨/年) 其它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 )排水量及排放去向: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

3、经雨水管网收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60t/a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接管 梅村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梅花港,最终进入京杭运河。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无。2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原辅材料具体见表 1-1,设备详见表 1-2,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 1-3。表 1-1 主要原辅材料表材料名称 规格成分 年总消耗量 备注铝标准件 铝 3t 半成品钢平板 钢 2.5t /切削液 水性,170kg/ 桶 1.7t 无需兑水,直接使用表 1-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备注米诺 VMC1060 1斗山 4505 1VML1060

4、 1加工中心VM4060 1数控车床 斗山 235 1表 1-3 切削液理化性质序号 名称 理化性质 燃烧爆 炸性 毒性毒理1 切削液在金属切削加工过程中,用来冷却和润滑刀具和加工件的工业用液体,切削液由多种超强功能助剂经科学复合配合而成,同时具备良好的冷却性能、润滑性能、防锈性能、除油清洗功能、防腐功能、易稀释特点。主要成分水、基础油、表面活性剂、防锈添加剂、极压添加剂、抗氧化剂。不燃,溶解于水,较稳定未见相关文献报道8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1、 项目由来无锡鹤本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锡义路 38-3 号,租用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农丰居(村)民委员会农丰工业园内

5、闲置的厂房 150m2 作为本项目的生产区域,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建成后年产底板、压板 1000 件、机匣 2000 件。企业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取得无锡新吴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新行审投备2018254 号 。现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等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中“二十二金属制品业 67、“ 金属制品加工制造,其他(仅切割组装除外)”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

6、及国务院 98 第 253 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司委托我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所涉及的安全、消防、卫生等问题不属于本评价的范围,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执行。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金属制品、模具、工装夹具、通用机械及配件的加工项目;建设单位:无锡鹤本精工机械有限公司;项目性质:新建;投资总额:1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 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不新增用地,租用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农丰居(村)民委员会闲置的厂房 150m2 作为本项目的生产区域,购置加工中心 4 台,数控车床 1 台。项目建成后年加工底板、压板 1000 件、机匣 20

7、00 件;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锡义路 38-3 号;工作制度:一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年工作日 300 日;职工人数:本项目职工 5 人,不设宿舍、食堂,职工就餐自理。3、工程内容及生产规模本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 1-4。表 1-4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及主体工程9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及规格 设计能力(吨/年) 年运行时数底板、压板 1000 件 2400h生产车间机匣 2000 件 2400h4、公用工程本项目利用现有的公用及辅助设施;给水由新吴区市政水管网统一供给;供电由新吴区供电管网统一供给;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接管梅村水处理厂处理。公用及辅助

8、工程具体见表 1-5。表 1-5 公用及辅助工程类别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贮运工程 生产车间 150m2 堆放生产设备、原材料及产品给水 自来水用水量 75 吨/年 由自来水公司统一管网供给,依托 出租方原有设施。排水 生活污水 60 吨/年依托出租方原有设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梅村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公用工程供电 用电量 1000 度/年 由工业配套区电网统一供电。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 0.2t/d 化粪池,依托出租方原有设施废气处理 非甲烷总烃配套集气罩收集,经油雾净 化装置处理后 15m 排气筒排放 风量 5000m/h固废处理 一般固废堆场 5m2、带盖收集

9、桶若干;危废堆场 3m2 固废分类堆放,安全暂存,无渗漏环保工程其他 / /5、周边环境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锡义路 38-3 号,具体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项目东面为冠盛电梯;南为无锡市异茂五金机电有限公司;西侧为无锡市双联工程输送机械有限公司;北面为无锡市异茂五金机电有限公司。本项目 500 米范围内无敏感点目标,周围环境示意图详见附图 2。厂区平面布置:厂区面积 150 平方米,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 3。6、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为 C3399 其它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10、 年本)(2013 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 年本)中的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2008 年 1 月)中的鼓励类、禁止类和淘汰类10项目;不属于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 年本)中的禁止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本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2012 年本)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的项目。企业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取得无锡新吴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新行审投备2018254 号

11、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7、规划相符性(1)与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锡义路 38-3 号,企业租用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农丰居(村)民委员会农丰工业园内闲置厂房,项目周围皆为工业企业,结合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农丰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用地证明(详见附件),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根据无锡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5-2020)(详见附图 4),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 ,符合远期规划要求。(2)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A、与太湖三级保护区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根

12、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太湖流域实行分级保护,划分为三级保护区。本项目位于太湖北面11公里处,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根据关于修改 的决定(2018年1月2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中的相关要求:第四十三条规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

13、、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11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为金属制品、模具、工装夹具、通用机械及配件的加工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限制类、禁止类,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梅村水处理厂处理,利用出租方现有排污口,不单独设置排污口。因此本项目满足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要求。B、与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环境保护要求的

14、相符性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八条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亦不属于该条例中“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2000 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 1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 (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

15、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的项目,故本项目符合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文件的要求。8、“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 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贡湖锡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不在贡湖沙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管控区域内,本项目距离最近生态红线区域贡湖锡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约为 10.2km。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要求是相符的。(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

16、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基本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环境空气质量各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要求,表明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评价区域内梅花港监测断面总氮监测值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其余各监测因子监测值均满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根据无锡市 “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无锡市及新吴区政府已开展新一轮的水环境整治工程,工业集中区 100%配套建成污水集中12处理设施,所有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随着当地乡镇生活污水接管量的增加,当地水环境有

17、机污染现状将会逐步好转。项目所在区域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3)资源利用本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能,物耗及能耗水平均较低;本项目选用了高效、先进的设备,自动化程度较高,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了产品的损耗率,减少了原料的用量和废料的产生量,减少了物流运输次数和运输量,节省了能源。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无锡新区江溪街道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对照本项目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进行说明,具体情况见表 1-7。表1-7 江溪街道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负面清单一

18、览表序号 具体要求 相符性分析1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禁止引进纯电镀加工类项目本项目为金属制品、模具、工装夹具、通用机械及配件的加工,无生产废水产生,符合要求2 禁止引进高污染、高耗能、资源性(“ 两高一资” )项目 本项目为金属结构制造项目,不属于“两高一 资”项目,符合要求3 禁止高毒农药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高毒农药项目4 禁止建设增加铅、汞、铬、镉、砷五类重点 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铅、汞、铬、镉、砷五类重点重 金属污染物排放,符合要求5禁止新增化工企业项目(除化工重点监测点和提升安全、环保、节能

19、水平及油品质量升级、结构调整以外的改扩建项目);现有化工企业(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产能规模、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节能环保设施改造和智能化提升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6禁止新建、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染料或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本项目不使用原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染料或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7禁止引进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2013 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外伤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2017 年修订) 限制和禁止类项目、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 年本)禁止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 年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2013 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外伤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限制和禁止类项目、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 年本)禁止类项目8 禁止引进不符合新吴区规划产业定位,不满 本项目符合新吴区规划产业定位,满足江溪街13足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 道总量控制要求,符合要求9 禁止引进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 标未落实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环境污染严重项

21、目,同时本项目已经取得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安监环保局出具的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和江溪街道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出具的大气污染物平衡方案,符合要求10 禁止引进国家、江苏省、无锡市明确规定不 得审批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江苏省、无锡市明确规定 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并能够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以及资源利用上限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 的相关要求。9、建设进度2018年8月:前期准备、环境影响评价;2018年9月:完成设备购置和安装;2018年10

22、月:投入试生产。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利用空厂房进行生产,无原有环境问题。14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形、地貌、地质本地区属江苏省地层南区,地层发育齐全,基底未出露,中侏罗纪岩浆开始活动,喷出盖在老地层上和浸入各系岩层中。第四纪全新统(Qh) 现代沉积遍布全区。泥盆纪有少量分布,为紫红色沙砾岩、石英岩,向上渐变为砂岩与黑色页岩的交替层,顶部砂质页岩含优质陶土层。地下水层松散岩类孔隙含水岩组,潜水含水层为泻湖相亚粘土夹粉砂,地耐力为 810t/m 2,水质被地表水所淡化;本地的地

23、震基本裂度为 6 度。该地区土壤大多为壤质土壤,土壤类型为太湖平原黄土状物质的黄泥土,上层较厚,耕作层有机质含量高达 24,含氮 0.150.20%,钾、磷较丰,供肥和保肥性能好,质地适中,耕性酥柔,土壤酸碱度为中性,土质松疏,粘粒含量 2030。2、气候、气象项目所在地属北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暖,雨水充沛,日照充足,无霜期长,夏季受来自海洋季风控制,炎热多雨;冬季受大陆来的冬季风影响,寒冷少雨,春秋两季处冬夏季风交替时期,形成了冷暖多变,晴雨无常的气候特征。据气象台历年观测资料统计:项目所在地区平均气温 15.4,极端最高气温 38.9,极端最低气温-12.5 。历年平均无霜

24、期 220 天,平均气压 1016.2 百帕,相对湿度 79%,年平均降水量 1106.7mm,年最大降水量 1581.8mm,年最小降水量 552.9mm。年均日照时数为 2019.4 小时。年主导风向为 ESE,风频 10.2%;次导风向 SE,风频 9.6%,年静风频率 12.8%。冬季以 WNW 风为主,风频 12.8%;夏季以 ESE 为主导风向,频率达 14.8%。项目所在地区全年以 D 类(中性)稳定度天气为主。项目所在地区近 5 年平均风速为 2.6m/s。各月平均风速变化幅度在 2.2-2.8m/s(10m 处) 之间。风速昼夜变化不大,下午 1-2 点风速最大,可达 3.1m/s;夜间风速平衡,一般在 1.7-1.9m/s 之间。3、水文状况项目所在地属苏南水网地区,地势坦荡,河网密布,纵横交汇,形成典型的水乡特色。具体而言,项目附近有太湖、长广溪、蠡湖、京杭运河。太湖为吞吐性的雨源湖泊,位于太湖平原的中心,湖泊面积为 2427.8 公里,居于我国五大淡水湖的第三位。太湖南北长 68.5 公里,东西平均宽 34 公里,最宽处 56 公里,其平均水深仅 1.89 米,最大水深 2.6 米,是一个典型的浅水型湖泊。湖区历年水位介于 3.003.12 米之间,(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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