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的变革首先应是对监管的基本指导思想的变革。新的金融监管应从“他律”向自律,从外部干预向内部激励上转变。金融监管的终极目标不应是确保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倒闭,而应是促进金融部门形成高尚的伦理与职业道德标准,鼓励市场约束机制发挥作用并弥补它的不足。存款保险制度的缺陷银行本身是为弥补资金供应方和需求方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实而出现的信息中介,但存款人和接受存款银行间仍然存在信息的不对称,使存款人无法全面了解后者的真实经营状况和风险承受度,也就无法对众多银行作出正确的选择:将存款从不良银行取出,转存入经营稳健的银行。而相关信息的稀缺性使得要作出正确的选择就要花费一定的信息成本。当社会公众不愿或无法承担这种信息成本时,只能或是不进行选择,或是进行盲目的选择, 结果常常是挤提:越来越多的存款人根据传言而纷纷取出存在某家银行中的存款,最终使这家银行发生支付困难,而这又导致更多的存款人挤提,结果可能是银行倒闭。挤提对金融业的打击十分巨大,因为银行在确保储蓄向投资转化、执行央行的货币政策、维持整个社会的支付与清算体系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挤提将迅速减少货币供应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