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通过对企业收入有关问题的探讨,指出了新准则下收入确认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分析,使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有助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竞争加剧,企业粉饰经营业绩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虚假的经营业绩不仅会影响国家、企业以及个人的经济利益,还会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影响国家、社会的稳定、健康、有序发展。一、收入的定义及确认条件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基本准则对收入会计要素的定义给予了重新解释,指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该定义强调了收入来源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把收入和利得相区分开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了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有助于如实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准确核算企业实现的损益。按照收入准则的要求,确认销售商品收入需要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一是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是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