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一:宣传信息工作制度一、新闻报告制度1、凡举办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需要邀请媒体采访报道,举办部门应于举办活动或会议前5天,由本部门宣传信息开幕词书面形式通知宣传信息中心,以便协调沟通、组织策划、安排报道、采集文字和音像资料。2、各部门宣传信息在及时交本单位的新闻消息,向局宣传信息中心通报。3、各部门要注意做好新闻消息的采集工作,有条件的可自行录音、照相,由宣传信息员及时报送局宣传信息中心。4、各部门要重视新闻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二、新闻报道审核制度1、凡对外宣传稿件,发表前应报送主管局领导审阅。2、局内重大题材新闻,由局宣传信息中心根据局宣传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采访报道。三、突发事件的报道由“局维稳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局宣传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局宣传信息中组织实施。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报道,应利于保持社会安定,利于改革、发展和稳定。报道中涉及到的重要数字、重要情节,一定要核实清楚,并经主管局领导审阅,向“局维稳领导小组”汇报后方可发表。四、定期通报制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