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机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其它相关法规及长钢公司安全培训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其主要形式为:对新工人入厂(包括实习、代培人员)的三级安全培训、职工调动时的安全培训、复工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及非煤矿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厂矿车间级干部和班组长安全培训、厂矿全员安全培训、设备检修人员安全培训等。第三条 全体职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 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四条 公司安全科负责对各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检查。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 第二章 职工的安全培训第六条 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