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卫办监督发2005210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车辆外观标识的通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随着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加大对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工作条件逐步得到改善,执法车辆得到一定补充。但我部在检查中发现,目前各地存在卫生监督执法车辆外漆喷涂不统一、卫生监督徽标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形象。因此,为加强对卫生监督执法车辆的统一管理,树立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形象,根据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规定,特对卫生监督执法车辆的外观标识规定如下。一、卫生监督执法车辆的车身上应当喷涂卫生监督徽标(式样参见附件1)、中文“卫生监督”及英文“HEALTH INSPECTION”字样(喷涂式样可参考附件2)。二、卫生监督执法车辆的车身颜色以白色为基色,卫生监督徽标和中英文“卫生监督”字样颜色为蓝色。三、2004年以来我部加强中西部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