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编号司 通字【2017】 18 号签发人 编制人事部签发日期2017.12.20主送公司全体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为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流程,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避免出现员工辞职期间内消极怠工或离职后因工作交接不清楚,接任人无法胜任工作等情况。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离职手续办理。一、 离职定义1. 辞职:公司员工根据个人意愿或因劳动合同期满不愿意续签合同而辞去工作的行为。2. 辞退: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或聘用协议,事先不必征得员工同意而单方面决定终止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包括结束试用、除名或开除等情况。辞退是由公司在合同期内根据下列情况向员工提出的: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入职30日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因业务改变,重组人力结构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