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 成品保护的范围1、 成品保护包括对施工现场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2、 成品范围包括:基础、墙体、梁、板、柱、屋面、楼地面、抹灰、门窗、油漆、玻璃、粉刷和电气、管线、采暖、通风及设备等。3、 半成品包括:钢、木、陶瓷、混凝土构件和成型加工好的钢筋、模板、砂浆、混凝土及已安装好的钢筋、架子、构件等。二、 成品保护管理措施1、 抹灰1) 抹灰前,对易碰坏的管线、设备门框等,要采取覆盖等保护措施。2) 抹灰时,不得把灰浆溅到成活的墙面或其它成品上(如门、窗等)。如有玷污,应及时清洗干净。3) 搬动料具物品时,不得碰坏墙面、墙角、管线设备及其它成品和半成品。4)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返工。5) 严禁在抹灰面上涂写、刻画。6) 窗帘杆的预埋件、电闸箱、电线盒、水暖的挂钩、管卡、过墙管等,必须在抹灰前准确定位预埋,以免抹灰后打洞。2、 楼地面1) 楼地面施工时,不得把砂浆、混凝土溅到已成活的墙面上。2) 楼地面、楼梯踏步工序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