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大寨中学党政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实施办法为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对权利的监督制约,有效地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制定我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实施办法如下:1、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制度是关键”的反腐倡廉建设要求,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民主监督、公正公开”的工作机制,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权利运行机制,促进权利公开、公正、规范、透明运行,不断提高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2、 实施内容严格落实县教育局“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按要求学校党政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四项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执行集体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