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效力问题 摘要:现实生活中由于传统婚姻的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对外不透明性加上我国房屋登记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夫妻擅自抵押共有的不动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何处理好房屋的真正权利人、共有人及抵押人之间的权益纠纷成为了一个炙手可热的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对于社会主义以市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家庭生活的和谐完整意义重大。本文围绕一个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就发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不动产展开了详细介绍,对案件所折射出的有关合同效力,夫妻共有财产的界定,善意取得等问题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夫妻共同财产; 合同效力 ;物权;善意取得 一、引言 结合一个案例我们更好的研究一下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问题。邓先生与张女士是夫妻,2013年3月,邓某与张某二人共同出资70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邓某一人。2014年10月21日,邓某利用虚假的离婚证明与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约定:邓某以85万元的价格把房屋卖给王某,王某需要先行支付35万元,当王某付清余款的时候,即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五周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