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直饮水卫生管理制度为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水卫生安全,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使用直饮水时,原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6-2006,学校的自备水源不能作为管道直饮水的原水。二、学校在选购涉水产品时,应当查验该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包括附件)和用户使用说明书,索取加盖供货商公章的上述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三、饮水设备的水质处理器必须具备国家卫生部批件,其他配件必须具备省级卫生部门的批件。 四、完善饮水设备采供合同。学校在购买饮水设备时,应与供应商签订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协议及相关组件的更换、维护合同。协议必须注明购买的产品名称、型号、批次、使用期限、质量保证、执行卫生标准、使用范围;合同应注明滤芯清洗以及更换频率、设备清洗消毒频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情况,并督促其履行职责。 五、学校供、管水人员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并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凡患有痢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