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永登县树屏镇中学学生食堂承包合同书甲方:树屏镇初级中学乙方: 甲、乙方经协商,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以确保办好食堂,服务广大师生。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于2012年2月24日将学生食堂提供给乙方使用。原则上寄宿学生不随便放假,要求寄宿学生在校就餐。 2、食堂的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学校校历安排统一规定。 3、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堂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的管理。 4、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每月一次)时,乙方(承包者)应亲自到场参加,听取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及时改正,提高服务质量,以利于乙方将食堂办得更好;若两次不亲自参加,当作不亲自经营管理,视为违约。 5、乙方对食堂的水、电装修及房屋结构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对其承包的食堂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全面服务学生。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