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各企业必须坚持日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二、检查督查原则1、实行安全生产领导组集中负责的原则。开发区成立由各室、局、所、中心及相关企业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组,领导组实行一把手全权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成员及责任单位直接负责的原则。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区内安全生产的工作调度,检查督查组具体负责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由各室、局、所、中心组成并组织相关专家参加的专项检查督查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在市建设局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开工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督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实行谁检查、谁督促、谁负责的一揽子到底责任制度。2、实行重点检查督查原则。、检查督查工作应结合阶段性和季节性工作重点,深入生产一线和作业场所进行检查。、检查督查组对事故频发、重大事故隐患突出的企业实施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