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河头学校食堂(小卖部)承包协议书甲方:河头学校乙方:张凤龙经甲方、乙方协商,乙方承包河头学校食堂(小卖部),承包费70000(柒万)元,承包期一年,从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10月1日为止,经甲乙双方协商,遵守以下协议:一、 乙方一年承包费70000(柒万)元,分两次付清,教师节40000(肆万)元,春节30000(叁万)元,交费日期分别为2008年9月8日与2009年1月8日。二、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堂内的设备有:大锅两个;大灶两个;电蒸饭箱一个;大锅大灶上方排风设备;多眼燃气灶;餐厅;桌椅。其他设备均由乙方自己负责。三、 甲方为乙方提供水源,电力由乙方按电表按月由甲方收取电费,电损按比例由乙方负责。四、 乙方必须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意识,食堂(小卖部)必须保证师生的用餐。五、 食堂(小卖部)有正规的固定进货渠道,合格证,保证食物食品安全,进货必须有正式票据。六、 禁止卖过期、变质食品。不准售烟、酒及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食品,如泡泡糖,儿童玩具等,勿卖危险品,在经营期间教师学生因食用乙方食物食品造成身体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