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控制措施1、临时工程环保水保控制措施临时工程与设施是永久性工程实施的基础和保障,永久性工程完工后应移去、拆除,其所占用的区域应进行清理、复耕恢复原貌。鉴于临时工程多数位于路线范围以外,工程完工后易出现匆忙撤场,对所占用区域的清理不够彻底,恢复原貌较难,对周边环境影响和破坏是比较明显的,因此必须从严控制。应按不同的类型和需要,对临时工程与施进行优化设计,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没有监理工程师的审批,不得在现场开始进行任何临时工程的施工。各种临时工程开工前,应取得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及其他当事人的同意,并取得书面协议。并按监理程序要求。在林区修建筑进入施工现场的临时道路,应注意生态保护,尽可能并不砍或少砍树木。当永久性工程完工后,应对临时道路进行清理,通过植树等措施恢复原貌。在施工现场搭设的临时工棚等,除应满足安全要求外,应尽可能选择植被较少且容易恢复原貌的地点。弃土场进行详细设计,设置必要的防护、环保设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先施工防护设施,然后才能弃土。弃土完后,应进行地表绿化美化,力争与原地貌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