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产权交易合同(适用股权转让)(示范文本)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制合同使用须知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合同法、公司法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仅供股权交易各方当事人选择采用。当事人可按照实际情况在本合同文本基础上修改、调整或补充。但在正式签署前需交我中心审核。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三、转让方:指持有标的企业的股权并能够依法转让股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受让方:指以依法受让股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四、转让标的:本合同所称股权交易是指股东持有的标的企业的股权的转让行为。转让标的为股权交易所指向的对象,包括非公司制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投资权益,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依法能够进行交易的其他资本性权益。五、标的企业:是指转让方因其出资所享有的股权,即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