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电气作业安全监护制度一、 基本原则工作监护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的主要措施,在电气设备的检修、安装、试验等工作都应设置安全监护人。二、 对监护人的要求1 监护人的安全技术水平等级应高于操作者,安全生产的思想觉悟高,善于发现问题,勇于管理。2 监护人在执行监护任务的同时,不应兼作其它工作。3 监护人不得擅离岗位,因故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指派了解有关安全措施的人员接替监护,是监护工作不致间断。三、 监护人所监护的内容1 部分停电时,应始终不断地对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进行监护,使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2 带电作业时,应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不应小于接地部位的安全距离,工作位置是否安全以及操作方法是否正确等。3 监护人发现某些工作人员中有不正确的动作时,应及时提出纠正,必要时令其停止工作。4 负责检查工作人员劳动护具穿戴整齐,器具合理使用。四、 监护人数的规定1 设备(线路)全部停电,一个监护人所监护的人数不予限制。2 在部分停电的设备周围,且不是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