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股东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一是企业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二是企业入股资金必须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应真实、合法。严禁企业以债务资金、信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城商行。准入审核中应加强对拟入股企业财务报表的分析,着重研究企业的现金流量、盈利能力,看企业是否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投资入股。三是是否承诺5年内不转让所持股权。(二)指标要求一是单一企业持股比例要求。主要股东(包括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0。二是“两参一控”要求。即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入股同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超过2家,如取得控股权只能投(或保留)一家。三是入股价格要求。企业入股价格应高于银行账面的每股净资产。四是财务会计指标要求。企业成立年限须满3年,财务报表须为合并口径,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加计本次入股后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