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一、全乡所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证件或者甘肃省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方能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二、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或现场处罚时,必须主动出示合法的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否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拒绝。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综合执法培训和专业法律培训,才能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四、行政执法人员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时,将证件交回发证机关。五、乡综治办办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被吊销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应在10日内将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调查取证与审核决定分开制度一、按一般程序立案处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的机构与审核决定的机构分开。二、乡政府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乡综治办审核后,报县法制办签批。三、各行政执法部门做出行政处罚的,由其内设的法制机构进行审核,然后报单位领导签批。未设法制机构的,指定本单位不具有处罚职能的机构承担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