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销售门店管理制度超浩时装有限公司销售门店管理制度 销售门店管理制度 1( 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更清晰地了解并遵守公司的各项守则,特制定此制度,以便执行。 1.2适用范围 公司各销售门店员工(含未转正员工),均须遵守本制度。 1.3权责单位 (1)人力资源部与销售部共同拟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守则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3)由人力资源部印制成册,公司所有店面每店一册。 2.卖场人员管理制度 (1) 员工上班必须着装整洁,不得有脏污。(特殊工作人员如工程部商品部送货人员工作时除外)。 穿着过于裸露的衣服、凉拖。(扣(2) 男员工不得穿背心、拖鞋。女员工不得5元)。 (3) 男员工不得留长发,头发长度以保持不盖耳部和不触衣领为准。 (4) 所有员工指甲必须保持整洁。(扣5元) (5) 营业期间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工鞋统一颜色。佩戴工牌,工牌佩戴于左胸上方,并保持其整齐干净。(扣5元) (6) 接听电话注意语言文明,如“您好,XXX专卖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