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门店管理规定1. 专卖店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及私自调假,特殊情况须主管级以上人员批准。2. 每月排班表,应于每月一日前由店长排好班,并传于直接主管备案,不得擅自更改。3. 员工请假须报备主管批准,不得安排在周六,日及节假期休息,调班休息必须有直接主管同意,方可实施。4. 不得对上司态度恶劣及拒绝履行上司的合理安排工作。5. 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会客,带子女上班及存放他人物品。6. 每日下班前需将当日张账目整理清楚后,员工方可离店。7. 应服从和配合上级领导,主管部门,督导人员巡店督察,不得抗拒。8. 签到处理: 1:员工每日应亲自签到,任何人不得代人签到或代替签到,若查询属实罚款当事人及代打卡人50/次。 2:员工因店内事宜而未打卡,在事后三天内,须填写事由单呈店长备注,逾期未办理均以50/次处罚。 3:签到表须保持清晰,如因记录不清晰而影响薪资核算除有正当理由不得要求重新核算,不得伪造或涂损签到表,发现行为不当者。罚款20/次。代班: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