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视同销售理解与总结工作总结 .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增值税视同销售理解与总结的.,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看完如果觉得有帮助请记得收藏本页。 篇一:增值税视同销售总结 视同销售总结1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所得税及会计处理上的异同(2021-5-28) 一、增值税规定了八种视同销售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销;(2)销售*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内部处置)(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内部处置)(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外部无偿赠送)虽然这八种行为都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由于在销售收入确认上的差异,导致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不一样,可以将其分为应税销售类和会计销售类进行会计处理。二、按照新的会计准则,会计上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