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交房。 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 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二、验房。1、业主还是应该在合理期限内验房,即一定要按开发商约定的时间到现场收房。(律师:若不按入伙通知书时间前往验房,业主要有负违约责任的准备)。2、 在没有验房前,大家对所有要签字的文件需谨慎。3、 关于通知书上一些要交纳的费用,由各业主根据自身状况决定。(律师:业主交纳相关费用后,仍保留有追索的权利。)4、 验房后将发现的问题,应该向开发商或其委托的人(其实只有具有委托书的才有资格)提出整改意见,并要得到开发商的书面认可,即承认有以上问题。或在收房时需要填写的单子上注明并要求整改。5、 保留带有双方签字的收房时填写的单子(或复印件)并妥善保管,留做日后自己维权的资料和依据。 6、经过验房,发现的问题会有很多很多。 (1)房产本身的建筑质量方面 (2)小区公共建筑、配套的方面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