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高丰小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为了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进一步强化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更好地调动教职工参与学校建设的积极性,特制定高丰小学“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如下: 一、“三重一大”的相关内容: “三重”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一大”是指:大额度资金使用。二、“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1、学校任何重大决策事项,均必须经校务委员会集体酝酿提出,经学校班子研究讨论,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交教师大会票决通过方可执行。 2、学校重要干部的任免,须经学校校务委员酝酿提出相关名单,在学校教代会听取意见后,才可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被批准的干部任免名单需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三天后方可执行。 3、学校重要项目的出台,必须经学校校务委员会集体研究提出,经学校班子讨论,教师大会听取意见并票决通过,形成相关文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被批准的相关项目出台前,需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三天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