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门面房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房):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门面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门面房位置、面积、装修设施情况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房位于东海县县城奔牛广场西南50米(中华园大门向北第三幢),面积为 平方米。2.该门面房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该门面房简单装修水平,一楼地面铺设瓷砖,用石膏板吊顶做造型;二楼空间被间隔成3个独立房间(房门完好)和1个小客厅,地面铺设复合地板;水电设施齐全,玻璃门窗完好,配置了网线、电话线及监控相关设备。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24个月,自2013年3月22日起至2015年3月22日止。甲方正式交付门面房于乙方使用的时间为2013年3月22日。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1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3.本门面房租赁用途:开办公司办公使用。第三条 合同押金、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