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株洲市天元区泰山学校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实施依法治校,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名 为“ 株洲市天元区泰山学校”,简称“泰山学校 ”,英文名 “The Taishan School of Zhuzhou City”。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牛形山路 170 号,是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小学,学制 6 年。第三条 本校由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领导,是独立事业法人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严格
2、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保护。第四条 本校的管理模式是 “寄宿、走读双轨制管理”;办学宗旨是“ 对每一位学生 负责,对每一个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学校文化是 “优雅校园、儒雅教 师、文雅学生”;教风是“宽 雅的 爱 生胸怀、博雅的教育知能、邃雅的教学方法” ;学风是“ 雅思、雅行、雅趣 ”;校训是“崇德睿智、健康向上”。学校口号是“ 进步每一天,快乐每一天,成功每一天” 。第五条 本校的校徽 及含义。本标 志以汉字“ 山”的隶书体为创意构成元素,赋予图形一种浓厚的文化气息,充分体现了“教 书育人” 的社会教育理念: 图 形“ ”中间是汉字人的造型,代表了泰山学
3、校的教育是以人为本,以培养教育出 2 全面发展的人为己任的宗旨;用环抱的圆形为外框,象征着团结、创新、奋进、尚美。第六条 本校的校歌为放飞心中的希望,何伟红老师作词,何南宁老师作曲。第七条 泰山学校儒 雅教师评选标准 3 为培养“宽 雅的爱生胸 怀、博雅的教育知能、邃雅的教学方法” 的儒雅教 师团队 ,我校制定以下具体标准,将每年依据以下标准进行“儒雅教 师” 评选,并张贴 在学校公示栏中:1. 师德尚雅: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规,为人师表;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勇挑重担,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2. 仪表优雅:着装得体,简单整洁,符合教师的气质;言谈举止,落落大方,给学生以积极的影响。
4、3. 胸怀宽雅:平等关爱学生,包容并欣赏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与同事和谐共处,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做到资源共享;积极与家长保持沟通,真诚相待,充分信任和尊重家长,促进学生健康成长。4. 情趣高雅: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拥有健康而高雅的兴趣爱好,用自己的品格、知识和智慧去影响和熏陶学生。5. 学识博雅:拥有渊博的学识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能不断开阔视野,潜心学习,努力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以满足学生的求知欲。6. 教学邃雅:具有扎实的专业技能,高超的教学艺术,得到同事、学生及家长的一致认可。第八条 泰山学校“文雅之星” 评选标准。1. 校园礼仪: 见到老师或来宾要立正、敬礼(队礼:立正姿
5、势先站好,两眼平视正前方;态度严肃又庄重,右手五指要 4 并拢;从体侧经前胸,动作不慌也不忙;手掌小臂成直线,举在额上一拳高;手臂不要遮住 脸,手心侧向左前方。 )问候(声音响亮)。早晨见到老师要说声:老师您早;中午见到老师要说声:老师中午好;放学时要说声:老师再见。从一进校门开始,就要有这样的意识:我是南雅小学学生,我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使自己的行为不断规范,争取做一名文雅学生。 2升旗礼仪:升降国旗,是在一种严肃、庄重的气氛和场合中进行的,在礼仪方面有严格的规定。同学们在参 加升降国旗的仪式时,要自觉遵守有关的礼仪规则。 (1)队列整齐,面向国旗,仪表规范,仪态庄重,穿着干净。 (2
6、)升旗式肃立致敬,唱国歌时,要有激情,曲调准确,声音洪亮。 (3)升旗过程要保持安静,切忌喧哗、走动、打闹、东张西望、心不在焉。 (4)当来晚时,恰逢升旗奏国歌要立即停止走路,严肃等待升旗仪式完毕后方可继续行走。 3就餐礼仪:(1)在校午餐的学生,就餐是在任课老师的带领下整齐有序地进入饭堂。(2)进入饭堂后有序地拿 饭,然后到规定的位置就位, 5 不准争先恐后,不准大声喧哗,做到安静有序。(3)吃饭时不讲话,注 意桌面卫生,吃剩的骨头等放入规定的空盆。爱惜粮食不挑食。(4)就餐结束后将饭盆轻放在指定的 空盆里,然后有序的回教室。 4集会礼仪:集队时要做到快、静、齐,按照音乐的节奏步调一致,精神
7、饱满,体现班级的精神风貌;做操时动作有力、到位,不与同学讲话。集会时,听从安排,准时到场,保持安静,会间要做到不随便走动,不交头接耳,当讲话的人讲完时要鼓掌致谢。 5课堂礼仪:在学习的过程中,能学会静听,认真思考,不做小动作,不发出各种声响。回答问题时要举手,当别人回答时不插嘴,倾听别人的发言,对同学的发言要用掌声加以鼓励。当问题回答不全面或不完整时,再举手要求补充。课堂上要听清老师提出的要求,明确自己的学习任务,完成学习任务时动作要迅速不拖拉,遇到不懂的问题要主动请教别人,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6家庭礼仪:对长辈,早上起来要说“早上好” ,睡觉前说声“ 晚安 ” 。进爸 妈的房间前要先敲 门,
8、出门时要向 家人道别,放学回家要主动向家人打招呼,帮助家人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要尊敬长辈,听从长 辈的教诲。要记住长辈的生日,用自己良好的表现作为给长辈的生日礼物。对长辈 6 要以为“您 ”尊称。 在家用餐时先请长辈 入座,帮助长辈盛饭,用完餐时要说声“谢谢 您,我吃好了” 。7公共场所礼仪:乘公交车时,做到不拥挤,按序上车,不抢座位,见到年长者主动让坐。在公共场合,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不随口吐痰,爱护公共设施设备。“文雅之星” 综合考核素 质标准: 1在家庭做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 小帮手” ; 2在社会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 小 标兵 ”;
9、 3在学校做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的“ 小伙伴” ;4在社区和公共场所做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的“ 小卫士 ”; 5在独处时,做胸怀开阔、心理健康、勤奋自主、勇于创新的“ 小主人 ”。 第二章 学校的管理体制第九条 本校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领导下实行“ 校长负责制” 。第十条 校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免。第十一条 领导决策机构 7 (一)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学校党政校级正副职人员参加,审议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二)党组织。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的工作。第十二条 执行机构:(一)行政办公室。负责做好学校决策
10、和所布置工作任务的执行、反馈工作信息,传达学校领导的工作意图,推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二)政教处。负责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管理。(三)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务工作,落实教学常规,执行教学工作计划,进行教学全程的组织、监督和调控。(四)教科室。负责学习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五)总务处。负责学习的总务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师生生活服务。(六)寄宿部。负责寄宿部师生的教学、生活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层级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第十四条 监督机制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代表以教师为主题,由全体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教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听取和审议学校的工作报告,参与审议学校的工作计
11、划、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审查学校的财务收支、依法监督校长和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和公众媒 8 体的监督,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第三章 教职员工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用)制。教师和职工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的,由学校按照教职工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用)。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校长和受聘的教职工签订聘任(用)合同。第十六条 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任(用)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任(用)合同规定的义务。学校其
12、他职工的权利义务依据有关法律和聘任(用)合同确定。第十七条 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没有教师资格不得从事教学工作。第十九条 学校支持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学校对所聘用的教师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教师进修以在职为主,以所教学科为主。第二十条 学校每年对教职工的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实施聘任(用)、晋级、实施奖惩的依据。第二十一条 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根据学校的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 9 反教
13、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职工,根据学校的奖惩规定,予以处分。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教职工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教职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重大奖励和处分应当听取学校工会的意见。第四章 学生管理第二十三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学校的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发给相应的学业证书。第二十五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第二十六条 学校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辍学。第二十七条 对取得优秀成
14、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根据学校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的学生,根据学校的奖惩规定,予以处分。第二十八条 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学生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学生受处分后,进步显著,确实改正了错误的,一学期 10 后,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经校长批准,可撤销处分。第五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九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第三十条 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第三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布
15、或批准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十二条 学校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效益。第三十三条 学校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习惯。第三十四条 学校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学校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不以学习成绩排列名次,不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第三十五条 学校对学生以正面教育为主,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第三十六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体育、卫生工作的规定,抓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活动、卫生防疫、健康教育等工作,每年举行学校田径运动会和小型体育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