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评分明细表(A/B 包)投标人报价评审(10 分)序号 评审项目 评分依据 分值1 投标报价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10 分投标人技术、商务评审(90 分)序号 评审项目 评分依据 分值1 投标人综合实力按照投标人在省级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中的 “综合得分”指标得分排名情况,以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得分:得分=(20-
2、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位次0.4)+0.4上述公式中若得分为负数时,以零分计;以总所投标的,按其当地分所在省级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中的得分排名情况进行打分。20 分2职业道德和质量控制水平按照投标人在省级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中的“综合评价质量得分”指标得分排名情况,以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得分:得分=(30-投标人“综合评价质量得分”排名位次0.6)+0.6上述公式中得分为负数时,以零分计;以总所投标的,按其当地分所在省级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中的得分排名情况进行打分。30 分3 类似项
3、目业绩1. 近三年具有国务院国资委或省级国资委年报审计经验业绩:6 项以上(含 6 项)得 14 分;45 项得 9 分;13 项得 5 分;2. 近三年具有四川省政府监事会年度检查经验业绩:3 项以上(含 3 项)得 9 分;2 项得 6 分;1 项得 3 分;3. 近三年具有四川省国资委业绩考核清算、工资专项审计经验:3 项以上(含 3 项)得 4 分,2 项得 3 分,1 项得 2 分;4. 近三年具有四川省国资委国有资本收益审核经验:3 项以上(含 3 项)得 3 分,2 项得 2 分,1 项得 1 分;5、2014 年四川省国资委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按照四川省国资委支付委托
4、费用的扣减比例确定扣分,扣分=扣减比例*100(以 30 分为上限进行扣分) 。(近三年是指 2013 年度至今的年度审计审核及检查经验;类似业绩均注明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一份合同为一项;必要时须向评审委员会提供合同原件;一30 分份合同涵盖多项业务的,多项业务均同时计分;2013 年度至今的年度审计审核及检查合同由总所签订,但报告由分所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同分所业绩。)4 投标人财务状况服务方案评审1、 以投标人近两年(2013 年、2014 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表进行评价,内容完整、资料齐全有效、无亏损得 1 分;亏损或未提供(或资料不全)得 0 分。2、 服务方案内容、措施、管理办法等综合比较评价,优 5分、良 3 分,一般得 1 分。3、 本地化服务方案评价,方案优 1 分,方案良 0.5 分,其他 0 分。7 分5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3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