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效力问题介绍范文仅供参考,自行编辑使用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效力问题介绍无处分权人是指对某件事或某类事,没有处分的资格。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经常发生由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的情况。此时,该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呢?是否因为没有处分权,该合同就无效呢?详细内容请阅读由xx整理的下文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个条文就明确了因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属于有效的合同,出卖人也就是无处分权人违约的,买受人能够根据该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这样就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交易的安全和善意相对方的利益。注:合同法关于无权处分合同的.规定及合同效力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根据该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