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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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要求写作毕业论文并参加答辩,是中央电大对法学本科学员的基本要求。通过答辩即取得规定的学分。为了顺利过关,请注意以下问题:一、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二、关于论文选题我们采用规定题目和自选题目相结合的办法,以自选题目为主,题目不宜太大,也不宜太小。在政法战线工作的同志,选题应当尽量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针对自己熟悉的、工作中遇到或思考的问题论证,这样有利于答辩的通过;其他岗位工作的学员,应选择自己熟悉的问题写作,不管那种情况,大家所选的题目必须是法学方面的,即所写论文必须是“法学专业论文” 。选题应当避开“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暴力等社会学论文,同时有关司法独立、审判独立等涉

2、及司法制度改革的问题不能探讨,不能写成案例分析(文内索引用的案例介绍不得超过 150 字) 。三、关于论文写作1、正文字数专科不少于 4500 字、本科不少于 6000 字,二者均不得超过 8000 字;2、所选题目如果是现行有效的实体法、程序法方面的论题,一定要注意论文涉及的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解释权的机关有无相关的法律解释,如果有,必须与其保持一致或者针对该解释提出你的不同意见,否则将被视为内容过时而不合格。根据省电大的规定,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暴力、正当防卫类题目不能写。3、论文做成以后,自己要主动登陆: 和 两个网站查询,看网上有无你的论文

3、,如存在 15%的雷同即可视为抄袭而不能使用。四、关于毕业论文提交1、专科学员需提交初稿至少一份,正式稿一份(打印或手抄另行通知) ;2、本科学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以前提交论文的提纲、初稿;经老师指导同意定稿后按规定提交正式定稿的电子版和文字版,电子版须用 Word 程序打印,并用 U 盘或光盘拷贝;(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正稿的文字版为一式四份。逾期将影响毕业。五、关于论文成绩毕业论文写好后,经指导教师审查认可后,可以参加答辩,答辩成绩及格以上即为通过,可以取得相应的学分。凡抄袭论文,一律视为不及格。论文成绩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档,凡申请学士学位的,论文成绩必须是良好以上。河

4、南电大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要求一、毕业论文答辩基本要求(答辩由河南广播电视大学主持) 1、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员证,以备查验。 2、学生论文答辩前须上交的论文材料要求 在学生答辩前,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学员应交齐下列论文材料,由论文答辩委员会进行审查: (1)按照要求装订的正式文稿(四份) 。 (2)论文提纲、初稿(修改稿)至少各一份。 (3)电子稿:正稿的 word 文档,要求将包括封面、目录、论文摘要、正文、注释、参考文献在内的所有内容建成一个文档,并且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4)论文提纲、初稿、修改稿、定稿的教师指导表。 3、论文

5、答辩设立若干答辩组,答辩组由 3 人组成,其中答辩主持人 1 人。另设秘书一人。4、在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过程中发现是抄袭的文章或他人代写的文章,令其重写,重写后仍是抄袭或代写的,取消论文的写作资格;答辩过程中发现学员对相关基本概念、基本问题不清,不能回答或者对论文内容不熟悉的,答辩不及格。答辩不合格者,允许补作一次,顺延至下一届答辩。5、毕业论文应包括:封面、目录、论文摘要、正文、注释、参考文献,并按上述顺序装订。对引用的中外文参考文献资料,论文中必须注明所用著作的书名或论文名、作者、出版单位(或期刊名)及出版时间,引用其它参考材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 6、学员在参加答辩时,其毕业论文提纲、初稿

6、、修改稿、定稿和指导教师的评语必须齐备,有所欠缺者不允许参加答辩。对于弄虚作假者,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7、对于学员提交的定稿,如果其标题、内容和提纲、初稿、修改稿完全不同,属于另一篇文章,则不得参加答辩;如果是事后发现,则取消答辩成绩。 8、对于找人替自己答辩者,取消其答辩资格。 二、答辩程序 1、脱稿介绍本人论文,包括:选题动机、围绕选题所收集的资料、论文的主要内容。介绍时间不得少于 10 分钟,最好不要超过 15 分钟。 2、学员介绍完论文,由答辩主持人根据学员论文涉及的法学领域提出两个问题(该两个问题可以由答辩主持人、答辩组成员事先准备,但禁止事先告知学员) ,并给予学员一定的准备时间。

7、 3、学员回答完上述答辩主持人提出的两个问题后,答辩组至少即席提出两个以上的问题,学员必须立即回答,不得另行准备。 三、答辩时学员要注意的问题 1、学员在答辩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熟悉自己文章的主要内容,基本框架,主要观点,自己的创新之处,理解、领会文章中涉及到的相关概念及理论知识。 2、参加答辩的学员,必须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 3、学员在介绍论文时,必须脱稿,不得携带任何资料,不能脱稿介绍论文,答辩成绩不及格。 4、学员在回答答辩教师的提问时,可以携带必要的资料和用品:包括论文的底稿、主要参考资料和其他书籍,并允许翻看。 5、学员介绍文论和回答问题要充满自信,沉着冷静。 6、学员回答问题要简

8、明扼要,层次分明,还要吐字清晰,声音适中。 7、在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鼓励学员大胆提出自己的见解,但应给予合理的阐释。8、在整个答辩过程中,答辩学员应尊重答辩教师,言行举止要讲文明、有礼貌,尤其是在答辩老师提出的问题难以回答,或答辩老师的观点与自己的观点相左时,更应该注意。答辩结束,无论答辩情况如何,都要从容、有礼貌地退场。附件一:本科论文打印格式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小四号字、黑体)论文题目(小二号黑体字)姓 名 学 号 学 校 指导教师 写作时间 (四号字、黑体,2 倍行距,居中排列)(目录、内容摘要及关键词、正文、注释和参考文献各独立成一页)4、目录页:目录,宋体,小

9、三号;目录的具体内容,宋体,小四号。5、论文摘要页:论文摘要,宋体,小三号;论文摘要的内容,500 字左右,宋体,小四号;关键词,宋体,小四号。6、正文:论文题目,小二号黑体字;正文中的大标题,小三号黑体字;正文内容,小四号宋体字,正文字数不得少于 6000 字。7、注释:注释,小三号黑体;注释内容,宋体五号字。8、参考文献资料:参考文献,小三号黑体;参考文献资料内容,宋体五号字。写法如:参考著作:翟同美,法理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 年 1 月(如果用注释时,则需要具体到所在页码);参考杂志期刊:翟同美,试论刑法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平原大学学报,2000 年第四期。9、对所引用的他人的

10、观点、参考的文献要注明出处(可用脚注、尾注的形式清楚地表现出来,注明作者、书籍名称或刊物、出版社、出版时间、页数等),引用其他参考资料如网络资料,也应注明资料所在的网站。10、正文段落的行间距:缩进,左:零字符,右:零字符;间距,段前:0 行,段后,0 行;1.5 倍行距。11、论文装订顺序(要求每部分均独立成页)(1)封面(2)目录(3)内容摘要及关键词(4)正文(5)注释、参考文献注意必须使用 Word 程序打印,凡使用 WPS 程序的为不合格。电子文档即正稿的 word 文档,要求将包括封面、目录、论文摘要、正文、注释、参考文献在内的所有内容建成一个文档,并且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11、封面排版应具有美感。最后提交定稿论文的电子稿(用 U 盘或光盘拷贝)、定稿一式四份,另外,写作提纲、初稿、修改稿等材料同时上交。附件二:专科论文打印格式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专科毕业论文(小四号字、黑体)论文题目(小二号黑体字)姓 名 学 号 学 校 指导教师 写作时间 (四号字、黑体,2 倍行距,居中排列)浅论我国继承法的修改完善(小二黑)【论文摘要】(小三黑)(字数不少于 300 字)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现行继承法中一些存在的问题:被继承人一旦去世,继承人的继承采用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只需在继承遗产的限度以内为被继承人清偿债务, (使用小四号宋体字,且为 1.5 倍行距)【关键字】 法定继承;

12、遗产份额;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35 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以下简称继承法 )是 1985 年 4 月 10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第一部民事单行法。十多年的实践证明, 继承法在为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它的积极效果是值得肯定的。(使用小四号宋体字,且为 1.5 倍行距)一、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利益难以得到保护的缺陷(小三黑)(一)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债权人的权益不平等。我国现行继承法采用的是限定继承原则,又称为有限责任继承原则。其核心是限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责任,即继承人只需在继承遗产的限度以内为被继

13、承人清偿债务,不需以自己的财产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责。 这样的继承原则虽然符合家庭成员人格独立、责任自负的理念,促使人们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有其积极的意义; (二)具体修改建议根据现代各国继承法的规定,我个人认为我们可以借鉴他国较好的做法,我国的继承法应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1、应设定继承原则为有条件的限定继承。现代各国继承法关于限定继承原则的规定基本是有条件的,即在继承开始后的一定期间内,继承人可以为限定继承或无限继承之选择,如逾期未选择限定继承或抛弃继承,或有隐匿遗产等不当行为时,则为无限继承。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均采此立法例。二、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立法缺陷以上关于继承法中的被继承人的债权

14、人的权益保护、 “必遗份”的限定、配偶列为恒继承人,只是我个人的一些浅见,可为我国的立法实践工作提出一些有益的建议和思想,也许本文中有不恰当的地方,紧供参考。但我诚心的希望我国的继承法能越来越完善,更符合我国当代的国情和人民的利益。参考书目:(不少于 5 个)史尚宽, 继承法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张玉敏, 继承法律制度研究 ,法律出版社 1999 年 7 月版。郭明瑞等, 继承法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 年 7 月版。魏振瀛, 民法 ,北京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 年 9 月第一版。王书江、殷建平, 日本民刑法规 ,中国档案出版社 1998 年 5 月第一版。龙斯荣、刘玉琴、李全益, 继承法手册 ,吉林大学出版社 1985 年 11 月第一版。邓曾甲, 日本民法概论 , 北京 法律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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