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镇江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镇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 年)2镇江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7 版)目 录1、总则41.1 编制目的41.2 编制依据41.3 适用范围51.4 旅游突发事件分类51.5 工作原则62、总体评估63、组织体系73.1 领导机构73.2 应急联动机构73.3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73.4 现场处置机构93.5 职能部门103.6 专家咨询机构 114、预警预防114.1 信息监测和发布114.2 预防11 4.3 预防发布 124.4 预防级别调整 125、应急响应135.1 信息报告135.2 响应等级135.3 应急处置1435.4 分类处置145.5
2、应急信息报送和突发是案件信息发布215.6 应急结束226、后期处置226.1 善后工作226.2 保险226.3 调查与评估237、应急保障237.1 通信保障237.2 应急队伍保障237.3 紧急安置场所保障237.4 交通运输保障247.5 医疗卫生保障247.6 治安保障247.7 协作保障247.8 经费保障248、预案管理248.1 预案解释258.2 预案修订258.3 预案报备258.4 预案实施25附件:1.事件分级262.相关单位及职责283.旅 游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信 息 报 送 系 统 和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314.旅 游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报 告
3、 规 范 格 式 365.启 动 旅 游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规 范 格 式 376.旅 游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应 急 结 束 规 范 格 式 3847.新 闻 发 布 通 稿 规 范 格 式 391、总 则1.1 编制目的为迅速、有效地处置本市旅游突发事件,提高对各类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维护旅游公共秩序,保障旅游公共安全,编制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旅行社条
4、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镇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以及由本市旅游经营者组团赴外省市、港澳台、国外旅游发生的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其他经营者经营旅游业务及非包价旅游者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可参考适用本预案。51.4 旅游突发事件分类1.4.1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旅游者伤亡事件,包括:洪水、台风、暴风雪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
5、类重大安全事故等。1.4.2 突发卫生事件造成的旅游者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1.4.3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港澳台或外国游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伤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1.5 工作原则1.5.1 以人为本、全力救援。在应急处置和救援过程中,始终坚持“生命至上”的理念,把全力救治伤员作为所有工作中重中之重的工作,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1.5.2 统一领导、科学指挥。
6、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专家团队的研究分析的支持下,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建立统一领导、科学指挥的应急指挥系统,全面科学的处理旅游突发事件。1.5.3 快速应对,妥善处置。接到事件发生报告的第一6时间内,现场救援的应急处置领导和指挥以事发当地政府为主,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1.5.4 分级负责、密切配合。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以属地管理为主、各职能部门密切协同配合的应急管理体系,开展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要积极主动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维护镇江旅游城市形象。1
7、.5.5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旅游企业和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预案管理、预案演练和应急准备工作,提高整体救援能力。2、总体评估目前本市旅游环境总体状况良好,游客满意度较高。随着本市旅游产业的不断发展,新业态旅游项目渐成规模。近年来,来镇旅游和出游人数同步增长,相应的旅游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旅游业是一项综合性很强且较敏感的产业,易受到外部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这对本市旅游业安全保障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3、组织体系3.1 领导机构7镇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
8、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是日常办事机构,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3.2 应急联动机构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3.3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3.3.1 成立旅游应急救援指挥部。重大、特大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政府成立镇江市旅游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实施对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指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
9、书长、市旅游委主任和事发地辖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委、公安局、消防支队、财政局、卫计委、食药监局、交通运输局、农委、国土局、外办、台办、通信办、质监局、民宗局、安监局、民政局、环保局、气象局、镇江海事局、市地方海事局、文旅集团、城建集团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和事发地辖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一般、较大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政府成立8镇江市旅游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实施对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指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旅游委主任和事发地辖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同重大、特大旅游突发事件指
10、挥部成员单位。3.3.2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主要职责是:负责指挥、协调涉及全市性、跨地区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统筹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为遭遇旅游突发事件的旅游者提供救援;指导旅游突发事件的调查工作;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3.3.3 办事机构。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设在市旅游委,市旅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职能:负责制定本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预案,保证其切实可行;根据上级或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及时分析整理、适时发出本市行政区域内危及旅游者安全的旅游警告或警示;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时,即时收集、快速核实信息,迅速向指挥部报告情况;
11、执行和实施指挥部的决策;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相关救援信息;根据指挥部的指令联系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参与有关旅游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其他相关事项。3.4 现场处置机构3.4.1 现场指挥部。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后,指挥部根据处9置工作需要,成立市级现场指挥部,现场总指挥由分管副秘书长兼任,现场副总指挥由市旅游委主任兼任,现场指挥部由宣传报导组、综合协调组、救援排险组、医疗抢救组、现场警戒组、专家顾问组、物资运输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应急救援专业组组成。若不需成立现场指挥部,旅游系统员工仍按以下分工成立现场工作组。3.4.2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旅
12、游委朱大荣为副组长,成员由市旅游委张仁君、秦臻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等组成;3.4.3 综合协调组由市应急办主任为组长,市旅游委孙正林为副组长,成员由市应急办徐锦红、市旅游委李良武、舒洪春、季成彬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等组成;3.4.4 救援排险组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旅游委王健为副组长,成员由市旅游委胡艳、舒洪春、何远彬、季成彬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等组成;3.4.5 专家顾问组由市旅游委蔡晓伟为组长,市质监局分管领导、刘祖平为副组长,成员由市旅游委张怡、张丙举、孙云峰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等组成;3.4.6 医疗抢救组由市卫计委分管领导为组长,市食药监局分管领导、市旅游委董有成为副组长,成员由市旅游
13、委戴和生、陈昕、胡艳、吴雷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等组成;3.4.7 现场警戒组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旅游委10朱国夫为副组长,成员由市旅游委肖军、邱平、孙祥舟、厉成辉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等组成;3.4.8 物质运输组由市交通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旅游委梁汉林为副组长,成员由市旅游委王祥、张风华、陈美蓉及他相关部门人员等组成;3.4.9 后勤保障组由市财政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旅游委梁汉林为副组长,成员由市旅游委张国华、朱琳、谢劲松、唐清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等组成;3.4.10 事故调查组由市安监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旅游委孙正林为副组长,成员由市旅游委孙云峰、刘超、王斐及他相关部门人员等组成;3.5 职能部门市旅游委是市政府主管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职能部门,也是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牵头部门,综合协调本市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3.5.1 及时收集、报告旅游突发事件情况。3.5.2 综合分析、研判有关信息,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建议。3.5.3 负责组织、协调或指导旅游突发事件处置。3.5.4 组织有关人员、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3.5.5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