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材料(设备)进货检验指导书(通用)一、检查进场材料(设备)供货厂商的法人、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准用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是否相符及齐全。二、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供货计划要求。三、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色泽及材质(指材料) 、外观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四、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五、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品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六、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出厂标准或有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要求需达到的标准。七、检查进场材料(设备)与“产品封样”是否相符。八、检查进场材料(设备)合同要求的配件等是否齐全正确(主要指设备) 。九、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产品保护措施是否到位。十、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存贮及堆放是否符合要求。十一、 以上进场材料(设备)的检查,检验必须做到 100,由工程部负责会同监理公司,总承包公司及设计部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进行。1998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