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庄园建工职工安全协议书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伤亡事故,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特签定本合同。1、上班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凡违章作业者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2、工作之前首先看一下工作范围内是否安全,有不安全因素决不能上岗,并应及时告诉工长处理。3、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个人独行,不听劝告,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个人与其他无关的伤亡事故由本人承担,集体不负任何责任。4、在工作或宿舍休息时,胡打乱闹,打架斗殴,酒后闹事,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自己承担。5、偷拿工地、甲方物资或个人财物者,罚款五倍,并开除回家。6、在工作中,部分伤残(骨折)凭医院证明和单据报销,停发工资,经医院证明丧失部分劳动力,由保险公司确定补助金。以后集体无任何照顾,其它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7、在回家途中或上下班途中违章行驶造成事故由自己承担。8、在合同未尽事宜中,要按安全操作规程去做,并且执行二 00 三年安全管理制度。项目经理: 职工签字:二 00 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