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东 营 市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文 件东安办发2017 63 号东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 年度县区、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和东营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东办字201727 号)要求,结合省政府安委会印 发的2017 年度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和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2017 年度县区、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东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
2、17 年 11 月 3 日- 2 -2017 年度县区、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现场考核方式 扣分扣分原因(一)改革发展深入宣传贯彻中央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 ,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1.采取广泛宣讲、专家解读、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各乡镇、街道、县区派出机构(以下简称乡镇) 、各部门和企业深入学习领会,提高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10) 2.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出台贯彻实施方案并开展督察督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10) (1)县区、开发区(以下简称县区)党委、政府(管委会)领导班子未学习
3、意见的,扣 5 分;安委会成员单位未采取专题学习会或视频会议等形式组织学习,或未参加上级组织的意见宣讲的,扣 5 分(组织学习和参加宣讲合一的,不扣分) ;(2)抽查 2 个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未组织学习,或未参加上级组织的意见宣讲的,每个扣 3 分(组织学习和参加宣讲合一的,不扣分) ;(3)县区未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意见实施方案的,扣 10 分;实施方案未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和责任部门的,扣 5 分;未结合本地区实际的,扣 5 分;未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的,扣 5 分; 逐项扣分,扣完为止。核查县区,抽查乡镇。一责任落实(155)(二)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4、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3.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定,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10) 4.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同级安委会主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党委每年召开 12 次常委会议、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10)5.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4)县区未制定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定的,扣 5 分;未出台明确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文件的,扣 5 分;(5)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未共同担任安委会主
5、任的,扣 5 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未就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的,每个扣 3 分;县区党委未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扣 3 分,县区政府每季度未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每少 1 次扣 3 分(会议通知、会议记录或纪要不全的,扣除相应分值) ;(6)安委会每季度未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每少 1 次扣 3 分。 (会议通知、会议记录或纪要不全的,扣除相应分值) ;核查县区,抽查乡镇和企业。- 3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现场考核方式 扣分扣分原因至少召开 1 次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5)6.严格落实领导干部
6、“一岗双责”和“网格化”管理责任,定期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5)7.落实辖区企业网格化、实名制管理。(10)(7)县区党委、政府领导干部未定期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每少 1 个扣 3 分。(8)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未共同担任安委会主任的,扣 3 分;乡镇未按照频次要求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每少 1 次扣 3 分。 (会议通知、会议记录或纪要不全的,扣除相应分值) ;逐项扣分,扣完为止。(9)未建立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台账的,扣 10 分;辖区企业未明确县乡属地网格责任人员、行业管理或主管部门责任人员、专业监管部门责任人员的,每发现一家扣 5 分;企业的网格化实名制铭牌注明的责任
7、人员信息与政府属地登记的不一致的,每发现一家扣 5 分。(三)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8.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 293 号令),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各行业领域属地监管责任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建立有关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制度。(20)(10)涉及的县区未明确铁路、电力属地监管责任的,每个行业领域扣 3 分;未明确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责任分工的,扣 3分;未明确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民爆等行业领域职业健康监管职责的,每个行业领域扣 3 分;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未就职业健康
8、监管工作出台制度或明确工作措施的,每个部门扣 3 分;公安交警、消防、经信、住建、农业、交通运输、海洋渔业、特种设备、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中,未包含安全生产内容的,每个部门扣 3 分;(11)县区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发改等部门未建立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或未开展具体工作的,每个部门扣 3 分;逐项扣分,扣完为止。核查县区及有关部门。- 6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现场考核方式 扣分扣分原因(四)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9.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9、,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职业病防治制度措施;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及跨地区、多层级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10) 10.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成年初确定的创建任务;完善隐患自查自报的隐患治理闭环管理机制,企业通过全市数字化安全监管平台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10)11.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5)(12)抽查 6 家企业(重点抽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
10、爆、金属冶炼、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企业,下同):对于抽查到的危化品生产、经营(有储存) 、使用、烟花爆竹(批发) 、粉尘涉爆、金属冶炼行业企业,查看其是否纳入数字化平台,未纳入的,发现一家,扣 1 分;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每家扣 2 分,未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上传至平台的,扣 1 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操作性不强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政策要求的,每项制度扣 2 分;未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 12 项制度规程) ,每家扣 2 分;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操作性不强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
11、标准、政策要求的,每项制度扣 2 分;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每家扣 2 分,未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上传至平台的,每家扣 1 分;制度未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每家扣 2 分;未明确企业投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的,每家扣 2 分;(13)县区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任务的,扣 3分。企业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每家扣 2 分,已达标企业未将标准化情况录入平台的, 每家扣 1 分;未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每家扣 3 分,未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上传至平台的,每家扣 1 分;制度与企业实际结合度不高、操作性不强、未做到定期排查与日常排查相结合或未按照制度执行的,每家扣 3 分;未建立
12、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每家扣 3 分;未查询到全年完整档案的,每家扣 3 分;隐患整改未做到定时、定责、定人、明确整改期间安全防护措施和整改验收的,每家扣3 分;抽查企业。- 7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现场考核方式 扣分扣分原因未做到隐患治理闭环管理的,每家扣 3 分;未通过全市数字化安全监管平台如实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况的,每家扣 3 分。大型重点企业未建立完善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的,每家扣 2 分;未按制度报告的,每家扣 2 分;(14)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 7 项职
13、责) ,每家扣 5 分;未按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每家扣 2 分;未将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信息录入全市数字化安全监管平台的,每家扣 2 分;未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每家扣 2 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7 项职责) ,每家扣 3 分;国有大中型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董事长或总经理未担任企业安委会主任的,每家扣 2 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
14、冶炼单位(辖区内无金属冶炼企业的选择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上的道路运输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未配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每家扣 2 分;逐项扣分,扣完为止。- 8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现场考核方式 扣分扣分原因(五)考核奖惩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促进工作落实。12.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对下级党委、政府和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将职业病防治纳入民生工程项目,列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10)13.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量化考核。 (20)14.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的相关
15、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10)15.建立健全国家、省、市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和约谈、通报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并落实重点关注县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10)(15)县区未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扣5分。县区政府未实施对核查县区,抽查乡镇。- 9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现场考核方式 扣分扣分原因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的,扣3分;未实施对县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的,扣 3 分;未将职业病防治纳入民生工程项目的,扣 3 分;未将职业病防治列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的,扣 3 分;(16)未组织开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量化考核的,扣 20
16、分;对已确定开展安全生产量化考核的企业未实现全覆盖考核的,每少一家扣 5 分;未按规定和权限落实约谈、黑名单管理等措施的,扣 5 分;未按要求及时销号的,扣 5 分;(17)县区未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未落实“一票否决”的,每少一项扣5 分;(18)县区对国家、省、市巡查、督查发现问题和约谈、- 10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现场考核方式 扣分扣分原因通报问题未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每发现一项扣 5分;未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期整改完成的,每发现一项扣 5 分;(19)被纳入安全生产重点关注县的县区,未制定切合实际整改方案的,扣 5 分;
17、未落实整改工作措施的,扣 5 分;逐项扣分,扣完为止。二依法治理(145)(六)法规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16.印发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规规范性文件一致性审查制度。 (10)17.采取宣讲、专家解读、集中培训等方式,宣贯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5)(20)县区未印发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扣 5分;未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的,扣 5 分;县区政府法制部门或安监部门未建立实施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一致性审查制度的,扣 3 分;未开展一致性审查工作的,扣 3 分;(21)县区未组织宣
18、贯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扣 10 分;逐项扣分,扣完为止。核查县区。- 11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现场考核方式 扣分扣分原因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大力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18.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信息公开,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10)(22)县区安监部门未在政府网站设置专栏,公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扣 5 分;县区安监部门未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的,扣 5 分;未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 年) 宣传和培训的,扣 5分;未按照安全生产监管
19、执法手册(2016 年) 的要求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扣 5 分;(23)乡镇安监部门未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的,每个扣 3 分;未将年度执法计划上传至平台的,每个扣 1 分;未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 年) 宣传和培训的,每个扣 3 分;未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 年) 要求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每个扣 3 分;逐项扣分,扣完为止。核查县区及有关部门,抽查乡镇。(七)监管执法持续深入推进“大快严”集中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19.制定实施“大快严”集中行动 2017 年推进工作计划,人员、经费满足工作需要,健全完善推进工作机制。(10)20.加大安全生产执
20、法检查力度,严格依法实施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通报、问责和曝光等工作机制。(30)21.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执法制度,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一重点、全覆盖”执法检查。(10)2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24)县区未制定年度“大快严”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的,扣 3 分;未健全推进工作机构的,扣 5 分;没有办公场所的,扣 3 分;人员、经费没有保障的,扣 3 分;未落实工作例会、信息统计、新闻宣传、有奖举报、暗查暗访、情况通报、挂牌督办制度的,每项扣 3 分;(25)县区安监部门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
21、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措施的次数,年度同比增加不足 30%的,扣 10 分;年度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占总检查次数的比例不足 30%的,扣 10 分;年度监督检查自查行政处罚案件不足 16 件的,扣 10 分;行政处罚案件为零的,扣 30 分;(26)乡镇安监部门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处罚等执法措施的次数,年度同比增加不足 10%的,每个扣 5 分;年度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占总检查次数的比例不足 10%的,每个扣5 分;行政处罚案件为零的,每个扣 10 分;(27)县区未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一重点、全覆盖”执法检查的,扣 5 分;未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执法制度的,扣
22、5 分;(28)县区未对安全生产执法情况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的,扣 5 分;未对不履行执法检查职责、存在失职渎职行核查县区及有关部门。- 12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现场考核方式 扣分扣分原因信息化建设,将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执法检查复查情况及时录入全市数字化安全监管平台。(20)23.督促整改省、市异地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重大事故隐患,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0)为的部门进行问责的,扣 5 分;未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典型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及时进行曝光的,扣 10 分;(29)县区未将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及时录入全市数字化安全监管平台的,扣 10 分;县区未将执法检查复查情
23、况(随机抽查 3 条检查记录)及时录入全市数字化安全监管平台的,每项扣 5 分。(30)未督促整改省、市异地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重大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扣 10 分;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每项扣 5 分,对市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完成的(已提交延期整改申请并经市安委办同意的除外),每处扣 10 分;未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扣 10 分;逐项扣分,扣完为止。(八)事故查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24.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所有事故都要在规定期限内结案,及时向社会全文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强化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15)25.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严禁瞒报、迟报、谎报事故行为。(5)(31)县区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 2017 年内完成调查处理的一般事故,未按期结案的,每起扣 10 分;2017 年内完成调查处理的一般事故,未全文公开事故调查报告的,每起扣 5 分;(32)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每起扣 5 分;逐项扣分,扣完为止。核查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