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9、交接班制;10、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制度;16、转院转科制度;17、特诊特治告知制度;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1、凡挂号病人,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转科、传染病报告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初步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时,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