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42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评价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评价标准。一、评价内容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针对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施工合同备案、合同履约、劳务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管理等3个方面评价内容。每方面评价内容包括若干个评分项目,总计21个评分项目。具体详见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项目合同履约评价表(以下简称“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二、评价程序评价程序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审核和公示、异议处理及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等环节。(一)信息采集1评价工作由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实施。评价实施单位登录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监管系统”)实施操作。生效的合同履约评价信息自行推送至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进行信用评价;2企业合同履约信息采集包括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