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自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自行编辑使用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自查报告为切实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搞宣传、重实效、抓落实”为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面开展,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1、鼓励小微型企业吸纳就业中小微型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同时可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在政策的支持下,地址、印刷两家企业新吸纳45名高校毕业生,并缴纳了社会保险,人社局正在为企业办理相应补贴手续。2、鼓励高校毕业生自助创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对创业者初次创办的小微型企业,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可按照每年2000-30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场地租金补贴。在政策的扶持下,已帮助等9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3、开发公益性岗位人社局积极联系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