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正 本四 川 省 德 阳 中 学 校 灾 后 重 建 ( 一 期 )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 / 标 段 施 工 招 标投 标 文 件投标人: 四川东和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名称)二 00 九年九月九日四 川 省 德 阳 中 学 校 灾 后 重 建 ( 一 期 )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 / 标 段 施 工 招 标投 标 文 件投标人:四川东和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 (签字)二 00 九年九月九日目 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7)二、授权委托书(8-12)三、投标保证金(13-16)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7-996)
2、五、施工组织设计(997-1302)六、项目管理机构(1303-1342)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343-1343)八、资格审查资料(1344-1411)九、其他资料(1412-1416)注:(1) ()内应标注每部分的起码页码.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四 川 省 德 阳 中 学 校 ( 招 标 人 名 称 ) :1 我 方 已 仔 细 研 究 了 四 川 省 德 阳 中 学 校 灾 后 重 建 ( 一 期 )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 / 标段 招 标 文 件 的 全 部 内 容 , 愿 意 以 人 民 币 ( 大 写贰 仟 陆 佰 零 捌 万 柒 仟 柒 佰 柒 拾 玖 元玖
3、 角 ¥ 26087779.90元 ) 的 投 标 总 报 价 , 工 期 270日历 天 , 按 合 同 约 定 实 施 和 完 成 承 包 工 程 , 修 补 工 程 中 的 任 何 缺 陷 , 工 程 质 量 达 到合格 。2 我 方 承 诺 在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不 修 改 、 撤 销 投 标 文 件 。3 随 同 本 投 标 函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一 份 ,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 大 写 )伍 拾 伍 万 元( ¥ 550000.00元 ) 。4、 如 我 方 中 标 :( 1) 我 方 承 诺 在 收 到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规
4、 定 的 期 限 内 与 你 方 签 定 合 同 。( 2) 随 同 本 投 标 函 递 交 的 投 标 函 附 录 属 于 合 同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3) 我 方 承 诺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向 你 方 递 交 履 约 担 保 。( 4) 我 方 承 诺 在 合 同 约 定 的 期 限 内 完 成 并 移 交 全 部 合 同 工 程 。5 / ( 其 他 补 充 说 明 )。投 标 人 : 四 川 东 和 庆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盖 单 位 章 )委 托 代 理 人 : ( 签 字 )地 址 : 成 都 市 青 羊 区 金 沙 遗 址 路 8号网 址
5、 : / 电 话 : 028-81716116转 616 传 真 : 028-81712970转 616 邮 政 编 码 : 610091 二 00九 年 九 月 九 日(二)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四 川 省 德 阳 中 学 校 (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经我方认真核查,本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我方承诺,如存在以上两种虚假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6 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责任。投标人:四川东和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
6、: (签字)二 00 九年九月九日注 : ( 1) 只 要 有 被 限 制 投 标 情 形 之 一 的 , 就 不 能 参 加 投 标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1.4.3 项 的 解 释 见 第 三 章 “评 标 办 法 ”注 ( 1) 。( 2)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1.4.3( 9) -( 12) 项 规 定 的 情 形 , 应 以 有 关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或 司 法 机 关 出 具 的有 关 文 件 为 依 据 。( 3)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1.4.3( 12) 的 “近 三 年 ”从 已 生 效 的 有 关 行 政 管
7、 理 部 门 或 司 法 机 关 出 具 的 有 关文 件 上 的 时 间 起 算 。( 4)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1.4.3( 12) 中 投 标 人 存 在 “严 重 违 约 ”和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的 项 目 , 包括 投 标 人 作 为 承 包 人 ( 分 包 人 ) 负 有 责 任 的 所 有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 包 括 招 标 的 和 不 招 标 的 项 目 )。( 5)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1.4.3( 13) “四 川 省 国 家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的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以 资 金 、 技 术 、
8、 工 期等 非 正 当 理 由 放 弃 中 标 的 , 在 3 年 ( 限 定 在 1 至 3 年 ) 内 不 接 受 其 投 标 ”。A、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严 格 规 范 国 家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工 作 的 意 见 ( 川 府 发 200714 号 ) :“( 二 十 二 ) 招 标 人 应 依 法 确 定 中 标 人 。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以 资 金 、 技 术 、 工 期 等 非 正 当 理 由 放 弃 中 标 的 , 没收 投 标 保 证 金 不 能 弥 补 第 一 、 第 二 中 标 候 选 人 报 价 差 额 的 , 招
9、 标 人 应 当 依 法 重 新 招 标 。 项 目 业 主 或 招 标 代 理机 构 必 须 将 本 条 内 容 载 入 招 标 文 件 。在 1-3 年 内 , 国 家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业 主 不 得 再 接 受 放 弃 中 标 者 投 标 ”。B、 放 弃 中 标 的 国 家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的 时 间 界 定 为 : 申 请 人 明 确 表 示 放 弃 中 标 的 时 间 , 没 有 明 确 时 间 的 , 以 该项 目 开 标 的 时 间 作 为 放 弃 中 标 的 时 间 。( 6)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1.4.3( 14) “在 四 川 地 震
10、 灾 后 重 建 工 程 中 违 法 违 规 的 企 业 和 个 人 被 有 关 行 政 主管 部 门 行 政 处 罚 的 , 在 5 年 ( 限 定 在 3 至 5 年 ) 内 不 接 受 其 投 标 ”。A、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灾 后 重 建 国 家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的 通 知 ( 川 府 发 200821 号 ) 第 十 二 条 规 定 ,“对 灾 后 重 建 工 程 中 违 法 违 规 的 企 业 和 个 人 , 有 关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要 依 法 从 重 处 罚 ,3 至 5 年 内 全 省 国 家 投 资 工 程建 设 项
11、目 业 主 不 得 再 接 受 其 投 标 的 参 加 比 选 , 也 不 得 确 定 其 为 应 急 工 程 的 承 包 人”。B、 被 行 政 处 罚 是 指 行 政 监 督 部 门 依 职 权 ,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的 规 定 及 第 八 条 规 定 的 种 类 , 对 投标 人 作 出 的 已 生 效 的 行 政 。C、 限 制 投 标 的 时 间 从 已 生 效 的 行 政 处 罚 文 书 上 载 明 的 时 间 起 算 。( 7)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第 1.4.3( 15) “近 半 年 内 在 所 有 招 投 标 和 合 同 履
12、 行 过 程 中 被 监 督 部 门 行 政 处 罚 的”。A、 被 行 政 处 罚 是 指 行 政 监 督 部 门 依 职 权 ,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处 罚 法 的 规 定 及 第 八 条 规 定 的 种 类 , 对 投 标 人作 出 的 已 生 效 的 行 政 处 罚 。被 行 政 处 罚 包 括 , 投 标 人 在 招 投 标 投 诉 过 程 中 , 故 意 捏 造 事 实 、 伪 造 证 明 材 料 等 虑 假 恶 意 投 诉 , 被 行政 监 督 部 门 警 告 、 处 以 罚 款 的 。B、 限 制 投 标 人 从 已 生 效 的 行 政 处 罚 文 书 上 载 明
13、的 时 间 算 起 。( 8)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1.4.3(16)“近 3 年 在 招 投 标 的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有 腐 败 行 为 被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为 犯 罪 的”。A、 在 招 投 标 的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有 腐 败 行 为 是 指 在 招 投 标 的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发 生 腐 败 行 为 , 被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为犯 罪 的 行 为 。B、 腐 败 行 为 的 主 体 包 括 投 标 人 、 对 投 标 人 单 位 直 接 负 责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C、 限 制 投 标 从
14、 已 生 效 的 司 法 机 关 裁 判 文 书 上 载 明 的 时 间 算 起 。( 9)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1.4.3(17)“近 3 年 , 在 招 标 人 ( 包 括 与 本 项 目 招 标 人 有 股 权 或 隶 属 关 系 的 招 标 人 )的 既 按 项 目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 被 监 督 部 门 或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为 投 标 人 不 履 行 合 同 、 项 目 以 理 或 主 要 技 术 负 责 人被 招 标 人 撤 换 的 ”。被 监 督 部 门 或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投 标 人 不 履 行 合 同 、 项 目 经 理 或 主 要
15、 技 术 负 责 人 被 招 标 人 撤 换 的 相 应 文 件 上 的 时间 为 限 制 投 标 的 起 算 时 间 。( 10)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1.4.3(18)“投 标 人 与 招 标 人 相 互 参 股 或 相 互 任 职 ”。A、 相 互 参 股 包 括 直 接 持 股 也 包 括 间 接 持 股 。B、 相 互 任 职 的 职 务 包 括 董 事 长 、 董 事 、 监 事 , 总 经 理 、 副 总 经 理 或 可 能 产 生 利 益 冲 突 的 职 务 。( 11) “近 年 ”、 “ 年 内 ”期 间 的 计 算 。起 算 的 时 间 按 “注 ”中 规
16、 定 的 相 应 时 间 起 算 , 不 包 括 当 天 。 届 满 的 日 期 , 应 当 是 最 后 一 个 月 的 相 当 于 “期 间 ”开 始 的 那 一 天 : 没 有 相 当 于 “期 间 ”开 始 的 那 一 天 , 最 后 一 个 月 的 最 后 一 天 就 是 “期 间 ”届 满 的 日 期 。 期 间 以月 、 年 计 算 时 , 月 不 分 大 小 月 , 年 不 分 子 闰 年 。如 某 投 标 人 在 既 往 项 目 中 被 行 政 处 罚 , 处 罚 时 间 为 2008 年 8 月 30 日 , 按 招 标 文 件 近 半 年 内 限 制 投 标 的 规 定 ,
17、期 间 届 满 的 日 期 是 2009 年 2 月 28 日 。 2009 年 3 月 1 日 及 以 后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的 招 标 , 投 标 人 才 可 以参 加 。再 如 投 标 人 在 四 川 省 地 震 灾 后 重 建 工 程 中 违 法 违 规 被 有 关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处 罚 , 处 罚 时 间 为2008 年 8 月 8日 。 按 招 标 文 件 在 4 年 内 不 接 受 其 投 标 规 定 , 从 2008 年 8 月 9 日 起 算 , 期 间 届 满 的 日 期 是 2012 年 8 月 8 日 。2012 年 8 月 9
18、日 及 以 后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的 招 标 , 投 标 人 才 可 以 参 加 。以 年 、 月 为 期 间 的 计 算 , 下 同 ( 本 招 标 文 件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二)投标函附录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1 项目经理 1.1.2.4 姓名:谭世龙2 工期 1.1.4.3 天数:270 日历天3 缺陷责任期 1.1.4.5 承诺按招标文件执行4 分包 4.3.4 /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四川东和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沙遗址路 8 号成立时间:二 00 六年十二月三十日经营
19、期限:二 00 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至永久姓名:余晓东 性别:男 年龄:41 岁 职务:总经理系 四川东和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四川东和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二 00 九年九月九日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是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2)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3)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二、授权委托书本人余晓东(姓名)系四川东和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鲁勇(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
20、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四 川 省 德 阳 中 学 校 灾 后 重 建 ( 一 期 )项 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二 00 九年九月十日至二 0 一 0 年六月三十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 6个月的连续缴费)复印件 投标人:四川东和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联系电话:028-81712970 转 613(固定电话) 139
21、81767168(移动电话)二 00 九年九月九日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由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3)最近 6 个月(企业设立不足 6 个月,从设立起,下同)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候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 6 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4)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连续 6 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或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代理人在该投标人单位连续 6 个月参保的证明原件备查。(5)委托
22、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三、投标保证金四 川 省 德 阳 中 学 校 (招标人名称):本投标人自愿参加四 川 省 德 阳 中 学 校 灾 后 重 建 ( 一 期 ) 项 目(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元(¥550000.00) 。本投标人承诺所交纳投标保证金是从本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附:(1)收据(招标人开具给投标人)复印件(2)银行给投标人的转帐回单复印件(3)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四川东和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二 00 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