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劳动合同法讲座材料一:关于劳动合同订立中的几个问题 一、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问题1、企业的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处理?(1)事实劳动关系争议的三种表现形式:a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已经与企业产生了劳动行为;b 双方签订了一份无效的劳动合同;c 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双方没有续订新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在企业工作。(2)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3)违反后果: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