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四川省建筑医院关于下发职工劳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科室:现将2010年12月29日四川省建筑医院职代组长会审议通过、川川建医(2011)第XX号决议批准实施的四川省建筑医院职工劳动管理规定(试行)印发你们。请各科室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贯彻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告知全体职工。四川省建筑医院职工劳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医院的诊疗、科研、教学、保健、预防等服务活动及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确保医院持续发展,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医院相关工作制度,制订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本管理规定所指职工系指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并且与四川省建筑医院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第三条凡属医院职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第四条本规定经医院职代会讨论通过,院领导批准实施。第二章 职工录用、上岗第五条 进入医院的职工,需通过有计划的招聘、录用上岗:(一)医院的年度用人计划,由人事科征求用人科室和相关业务部门意见草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