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龙胜各族自治县档案史志局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保障单位合法权益,制定本细则。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合同(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除外),应适用本细则。第一章 合同管理机构第二条单位的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综合部门管理、专业职能部门、承办部门和履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 指定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 拟订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二) 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三) 拟订单位合同范本,并推行使用。(四) 参与重大合同、重要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五) 审核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六) 会同合同承办、履行部门参与合同纠纷、案件等处理。(七) 对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八) 其他应当由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承担的职责。第四条财务部及各部门是合同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其职责是参与合同管理,以法律法规及单位的相关规定为依据,从各自的职责和专业角度对合同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