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本公司所有对外非开发类合同的签订工作。开发类合同参考本制度执行。第二条 招标部为对外签订合同的唯一部门,超出此范围的合同签订,必须报公司总裁审批。第二章 合同签订工作流程第三条 项目定标后,合同原则上按发标时的合同文本进行签订。由招标部组织与中标人洽谈合同细节,协商完成后依次报成本部、法务部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公司总裁审批。第四条 年度框架合同的签订:需求部门在年初时,应编制零星材料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交由招标部进行统一招标,签订年度框架合同。对于不在年度框架合同内的采购项目,按招标采购流程执行。第五条 合同签订时,应提供的资料:1、合同立项建议书或合同立项请示报告。2、合同招投标资料或议标资料。3、合同对方主体资格资料。报审合同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项目要求的资质等级以及资信、履约能力调查情况等资料。合同对方主体经审批确定后,不得变更。不得将已审批确定的合同主体变更为其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