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合同的变更(一)合同变更的概念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和合同内容的变更;狭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合同的转让,本节所涉及的内容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即狭义的合同变更,也就是通常所讲的合同的变更。所谓合同的变更,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经过协商依法对合同的内容所进行的修改和补充。(二)合同变更的条件1、 当事人之间原已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若当事人之间本无合同关系,则无变更的对象和必要;若当事人之间原有的合同关系因违反法律而无效,则不存在合同变更的合法基础,除非当事人重新订立有效合同,否则对无效合同的变更仍然是一种无效行为。2、当事人之间必须协商一致,才能产生合同变更的效力。3、合同的内容必须发生变化。在民法的传统理论上,债的变更包括要素的变更和非要素的变更。要素的变更是指合同标的的变更,这是否定原合同建立新合同关系的情况,不是本部分所论述的内容。非要素的变更是指合同标的以外的有关标的的数量、履行期限、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