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 (第2次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维护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适用本指引。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到期债务支付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以分为融资流动性风险和市场流动性风险。融资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情况下,无法有效满足资金需求的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深度不足或市场动荡,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出售资产以获得资金的风险。第四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是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全过程。商业银行应当坚持审慎性原则,充分识别、有效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在各个业务环节中的流动性风险,确保商业银行无论在正常经营环境中还是在压力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