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合同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一、合同的定义及特征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合同法理论上,合同也称为契约,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合同在本质上是一种合意或者协议。例如,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我国合同法继续沿用了民法通则第85条的规定。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据此可见,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能够引起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合法行为。因此,只有在合同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要求,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如果当事人作出了违法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协议,也不能产生合同的效力。同时,由于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法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