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有关问题的说明一、制定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切实保护土地出让人、受让人的合法权益,2000年10月31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601,简称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几年来,作为出让方的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与作为受让方的用地者,共同依据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认真履行合同,对保护双方合法土地权益,合理开发利用土地,促进土地市场规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规定:“今后,供地时要将土地用途、容积率等使用条件的约定写入土地使用合同,对工业项目用地必须有投资强度和开发进度等控制性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调整有关厂区绿化率的规定,不得圈占土地搞花园式工厂”。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