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土地挂牌出让工作程序1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公开交易办法第一条 为了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廉政建设,规范我市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 的土地交易市场,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挂牌出让是指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即挂牌人)组织实施,委托市地产交易市场具体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示地块的基本情况、竞买办法等内容,并接受竞买人的竞价申请,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轮番报价,挂牌人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式。第三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除采用招标、拍卖等方式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挂牌公开交易方式出让:(一)对旧城改造中,拆迁量大、竞争性弱的项目,经规划、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旧城改造项目所在城区政府提出意见,报经市人民政府审定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的;(二)大型综合商场用地、四星级以上酒店用地、度假及高级娱乐设施用地;(三)市政府储备的土地,在满足城市功能布局要求所需配套基础、公共建筑设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