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学校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学校对优质资源的需求,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总务处、教导处、实训处、财务室等部门,为履行其职能或为师生教育教学服务,使用财政性资金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学校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采购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区教育局相关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等基本程序。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四条 成立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后勤的副校长、纪检副校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总务处、财务室、教导处、专职采购员和两名教师代表组成。领导小组组长对学校采购负总责,具体事务由总务处牵头组织开展,纪检副校长、工会主席和教师代表等负责监督检查。第五条 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各部门的政府采购申请进行审批,对部门采购行为实行过程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