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行政议事规则1、校长或委托副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和教职工大会。凡涉及学校工作的改革、发展等重要事项,应主动报告党支部,听取教代会(工会)的意见或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教代会进行讨论审议后实施,力求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2、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召开,副校长及有关人员参加,各处室班子人员参加讨论和决定的主要内容为: (1)上级有关批示和重要工作的传达、贯彻; (2)学校重大改革事项和重要工作的实施意见; (3)按分级管理的有关顺序讲座和研究、批准人事任免、聘任; (4)市级以上教职工先进工作者的确定、上报; (5)校长认为有必要应集体研究的其他事项。 3、学校行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行政中层以上和党、团、工主要负责人参加,讨论和决定行政工作的贯彻落实和分工实施的意见。 要充分发挥行政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尤其要尊重和听取不同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搞好协调,增强团结,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4、校长负责制订校长年度责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