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I、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 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总管理,各分室所用设备由分室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管理。二、 仪器设备要建立总账和各分室账,管理员每年与各分室核查账物。三、 固定资产做到账、物、卡以及数据库完全相符。四、 新进设备要及时建卡入账。五、 本实验室设备一般不许借出,各分室互借要进行登记。六、 仪器设备及附件定位存放。七、 仪器设备登记、验收、上交等均需实验室主任签字。八、 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要写出报告,说明原因、过程,分清责任,并由主任签属意见,及时上报。因违章造成的损失,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九、 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由各分室管理员管理,借出要登记并按时归还。注:大型设备的管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仪器设备损坏(遗失)赔偿制度根据龙岩学院设备仪器管理条例,结合实验室具体情况,特制订如下条例:一、 在发生损坏、遗失仪器设备的事故后,迅速查明情况和原因,当事人应及时上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情况,由实验室主任和管理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系实验室与资产的负责人审核,并报学校实验室与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