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基坑降排水措施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新疆二建东方公司中法项目二00二年十一月五日基坑降排水措施一、工程概况1、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工程位于乌市七道湾乡南大湖村二队,建筑面积39275 m2,地上8层,地下一层,总长91米,总宽69.1米。2、本工程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面积6900m2,基础形式主要为独立柱基础(带400mm厚钢筋砼防水板),部分为600mm厚筏板基础。基础四周为钢筋混泥土挡土墙(厚300mm),基础墙、板上设800mm宽后浇带。基础埋深最深处为消防水池-8.9米,其余大部分深为-5.8米。3、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场地自然地面在0.8-2.2米以下处为基岩,基岩上为耕土和粉质黏土,土质松软,同时地下水位在自然地坪下0.8-2.9米处。 二、工程降排水措施2.1、场地平整降、排水措施由于此工程场地土大多为耕土,自然地面高差最大处有4米左右,故先进行场地平整。